简单的讲,国债回购业务产生是持有国债的人因为需要融资,而将国债作为质押品融资。我们这些散户很少有需要融资的机会,倒不是我们不缺钱,而是咱们借了钱也找不到高于借入的成本利率的盈利机会。所以在讨论国债质押回购的时候,我们一般是作为借出资金的一方,计算我们借出的资金能够收到多少利息。当我们有很好的盈利机会的时候,也有可能做借入资金的一方,这个情况不在我今天的讨论范围之内,待需要使用的时候再做研究。
国债回购是在国债市场的基础上衍生而来的,谈国债回购就必然要谈国债市场,国债市场分交易所市场和银行间市场,对于我们这些散户而言,银行间市场的信息基本上不用去看了,因为我们能够有机会交易的都是交易所市场的国债和国债回购业务。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么两个分割的市场放下不表,我们只要知道大部分国债交易在银行间市场进行,而由于这两个市场的分割,使得交易所市场的国债交易相对比较清淡,甚至有被边缘化的危险。只是这种对边缘化的担心来源于机构,对于我们这些散户而言,目前的交易量足够让我们自由翱翔了。以后边缘化的危机是否会影响散户交易国债回购业务,要看交易所国债市场的改革能否激发交易量的增加,不是我等需要去忧心的事情。
而交易所国债市场又主要集中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国债交易很清淡,国债回购交易量更是基本上没有。
主要的品种有:
旧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和交易代码
1天国债回购(R001) 201008
2天国债回购(R002) 201009
3天国债回购(R003) 201000
4天国债回购(R004) 201010
7天国债回购(R007) 201001
14天国债回购(R014) 201002
28天国债回购(R028) 201003
91天国债回购(R091) 201004
182天国债回购(R182)201005
新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和交易代码
1天新国债回购(GC001) 204001
2天新国债回购(GC 002) 204002
3天新国债回购(GC 003) 204003
4天新国债回购(GC 004) 204004
7天新国债回购(GC 007) 204007
14天新国债回购(GC 014) 204014
28天新国债回购(GC 028) 204028
91天新国债回购(GC 091) 204091
182天新国债回购(GC 182)204182
交易比较活跃的主要是1天、7天和14天的品种。新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和旧质押式国债回购品种在操作上没有什么不同,之所以有这两种品种是因为之前的国债回购被机构利用漏洞违规融资发生了很多问题,所以启动新的质押回购品种来杜绝漏洞。由于旧质押式回购品种的总量被限定为2006年1月25日的总量,所以随着新质押式回购的交易量逐步扩大占据主要地位之后,旧质押式回购品种也会慢慢退出交易市场,这些也不是我们这些散户需要太关注的问题,当旧质押式回购品种价格高于新质押式回购品种的时候当然是选择高者。我们也不用担心旧质押式回购产品出现被挪用的问题,毕竟我们一般交易的都是比较活跃的短期品种,而且市场经过整顿也比较规范了。另外还有三个企业债回购品种,也有一定的交易量,规则和国债回购品种类似,不另述。
主要问题解答:
1、 我们必须在开办此项业务的证券营业部申请上海股东账户卡,有部分兄弟说要法人帐户才可以操作,以前好像是有这个规定,现在应该没有了,我的帐户就是个人帐户。如果实际操作不行,要你的券商配合查询原因。
2、 每次交易金额为10万元及10万元的倍数,如果你有15万元也只能交易10万元。也就是每笔交易的申报数额不得少于100手,1手=10张=1000元。交易申报为卖出该回购品种的“交易代码”。
3、 上面交易品种的名称中的T天就是借出资金的天数,T天回购品种就是指借出资金T天,T+1日资金返回。实际操作中可用资金T日结算后就显示在证券帐户,而资金余额则要T+1日结算后才显示返回,不过只要不提取现金对我们使用资金不存在任何障碍。
4、 交易佣金的标准如下,一般可以和券商讨价还价,特别是1天的起点5元比较恶心,如果可以取消就不会出现负收益的情况。特别需要提醒的是券商可能不太了解新质押式国债回购,之前给我设定的优惠佣金是五折,但是只是设置了旧质押式回购的代码采用优惠佣金,结果周五的交易新质押式回购204001没有享受到优惠佣金,所谓“小数怕长计”,所以一定要提示券商设置正确。
1 天 成交金额的 0.0025%,起点5元
2 天 成交金额的 0.005%
3 天 成交金额的 0.0075%
4 天 成交金额的 0.01%
7 天 成交金额的 0.0125%
14 天 成交金额的 0.025%
28 天 成交金额的 0.05%
28 天以上 成交金额的 0.075%
5、 证券交易所显示的交易价格就是该回购产品的年利率,所以只要这个数值不是负数(也不可能是负数,负数谁借出去呀),利息收入就是正数,但是由于1天交易品种可能有起点5元的问题,如果你的利息收入少于5元就产生实际亏损了。
举个例子:
比如今天(T日,11月13日)204001收盘的卖1是6.18,挂单6.18元卖出204001共10手(100张),如果有人买了(如果不是机构资金紧张,很有可能无法成交,所以最好是选择最佳的机会卖给买一),那么券商立即从账户里面扣除借出资金100张×100元=100000元和佣金100000*0.0025%=2.5元(如果券商有最低消费5元规定,低于5元则收5元),即100002.5元。当晚结算,返回可用资金=100000+100000*6.18%
/365=100016.93,资金余额不变,T+1(14日)可以正常使用,但不可以提取现金。T+1(14日)晚上结算后资金余额恢复正常,当然前提是你14日没有新的回购交易。